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上無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上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0年11月23日上午10時30分在普寧市科技工業園公司中藥飲片生產基地綜合樓五樓會議室舉行。
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657,803,48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38.82%。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會議。會議由董事長馬興田先生主持。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采用記名投票方式,審議并表決通過了《關于補選邱錫偉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贊成票655,083,490票,占參加本次會議全部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99.59%,反對票0票,棄權票2,719,999票,占參加本次會議全部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0.41%。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經國浩律師集團(廣州)事務所的李彩霞、王志宏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國浩律師集團(廣州)事務所關于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