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迪康科技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四川迪康科技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日以書面方式向董事會全體董事發出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通知,會議以傳真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與《公司章程》的規定。應參與表決董事九名,截止2010年9月7日,實際表決董事九名,分別為陳敏先生、任霞女士、楊曉初先生、張光明先生、張力先生、周延先生、馮建先生、盛毅先生、左衛民先生,全體參與表決的董事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同意為控股子公司重慶迪康長江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迪康長江”)向銀行申請貸款人民幣2000萬元提供保證擔保(詳見公司同日刊登的《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提保的公告》)。
由于迪康長江資產負債率超過70%,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相關規定,上述對外擔保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201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O一O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