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無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無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2010年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和出席情況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沙面北街45號廣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103會議室舉行,與會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16人,代表股份數共494,225,027股(其中,內資股428,115,580股,H股66,109,447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60.95%。臨時股東大會由本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楊榮明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核數師列席了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截至臨時股東大會之日止,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810,900,000股,其中591,000,000股為內資股及219,900,000股為H股,其持有人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并于會上就日期為2010年11月11日的臨時股東大會通告中的以普通決議案方式審議的第1至第4項議案以及以特別決議案方式審議的議案表決贊成或反對。本公司控股股東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廣藥集團")(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390,833,391股,約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48.20%)及其聯系人就以普通決議案方式審議的第2項關于本公司與廣藥集團于2010年10月28日簽訂的《購銷關聯交易協議》及其項下交易的議案依規回避投票。因而,只有廣藥集團及其聯系人以外的本公司股東("獨立股東")才有權就以普通決議案方式審議的第2項議案進行表決,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數為420,066,609股,約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51.80%。并無任何股份持有人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但須回避投票或只可于會上就任何議案表決反對。
二、提案審議情況
臨時股東大會按照會議議程,采用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如下決議(議案詳情請參見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一) 以普通決議案的方式審議通過:
1、關于本公司屬下廣州拜迪生物醫藥有限公司向廣州諾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銀行借款擔保額度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股) 贊成股數
(股) 贊成比例
(%) 反對股數
(股) 棄權股數
(股)
494,225,027 483,935,507 97.92 10,247,520 42,000
2、廣州藥業與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簽訂《購銷關聯交易協議》及其項下交易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股) 贊成股數
(股) 贊成比例
(%) 反對股數
(股) 棄權股數
(股)
103,391,636 103,391,636 100 0 0
3、廣州藥業與廣州醫藥有限公司、廣州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購銷關聯交易協議》及其項下交易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股) 贊成股數
(股) 贊成比例
(%) 反對股數
(股) 棄權股數
(股)
494,225,027 494,225,027 100 0 0
4、關于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相關條款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股) 贊成股數
(股) 贊成比例
(%) 反對股數
(股) 棄權股數
(股)
494,225,027 494,225,027 100 0 0
(二) 以特別決議案的方式審議通過:
關于修訂本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股) 贊成股數
(股) 贊成比例
(%) 反對股數
(股) 棄權股數
(股)
494,225,027 494,225,027 100 0 0
三、律師、核數師見證情況
本公司的國內核數師立信羊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臨時股東大會上擔任投票表決之監票人。
臨時股東大會由廣東正平天成律師事務所章震亞律師和吳春爽律師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士資格合法有效,臨時股東大會上未有股東提出新提案,會議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之規定,臨時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一)出席股東及股東代表簽字的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二)律師對臨時股東大會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