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日期: 2011-02-2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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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東寶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O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通化東寶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O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0年8月16日上午10時在通化東寶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股東及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199,386,993股,占公司股份總額574,972,238股的34.6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公司董事、監(jiān)事、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及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大會由董事會召集,出席會議的董事共同推舉董事王君業(yè)先生主持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設立合資經營企業(yè)吉林利君東寶制藥有限公司的議案。 待合作方利君國際醫(yī)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審議合作議案后,授權董事會辦理相關事宜。 同意199,386,993股,同意股數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的有效表決權股份的100%, 0股反對,0股棄權。 三、律師見證情況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由吉林秉責律師事務所郭淑芬律師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結論: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序符合我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公司2010年7月2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上海證券報》披露的關于召開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通知; 2、2010年8月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上海證券報》披露的關于延期召開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公告; 3、經與會董事及記錄人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及會議記錄; 4、吉林秉責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通化東寶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一O年八月十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