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2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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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0]120號文件核準,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3,000萬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發行價為16.00元。本次募集資金總額為480,000,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442,001,205.26元,較原計劃的235,960,000.00元募集資金超額募集資金206,041,205.26元。上述資金到位情況已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驗,并出具了天健驗[2010]49號《驗資報告》。公司已將全部募集資金存放于募集資金專項賬戶。 根據《浙江亞太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募集資金用途,本次發行募得資金將投資六個項目:一是研發質檢中心新建工程,二是新建年產膠囊4.3億粒生產線項目,三是新建年產凍干粉針劑5,800萬支生產線項目,四是新建年產粉針劑8,500萬支生產線項目,五是擴建年產片劑3.3億片生產線項目,六是擴建年產頭孢類膠囊6.2億粒生產線項目。上述六個項目共需資金235,960,000.00元。扣除上述206,041,205.26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額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必要性和計劃安排 根據公司《招股說明書》中的相關約定:“如本次募得資金超過擬投資項目所需,多余部分公司將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為了滿足公司銷售旺季的生產經營需要,彌補公司日常經營資金缺口,公司使用超額募集資金4,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董事會批準之日起6個月,自2010年12月4日至2011年6月3日止。到期將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本次使用部分超額募集資金暫時補充的流動資金僅限于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通過補充流動資金,既可以滿足公司對營運資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財務費用,提升公司經營效率。 三、相關承諾內容公司不存在證券投資,公司將上述超額募集資金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將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且未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的用途。公司最近十二個月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0號:風險投資》第五條),在使用超額募集資金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后的十二個月內,公司將不從事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 四、相關審核及批準程序 (一)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部分超額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萬元超額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超額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次部分超額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發表如下意見:公司為滿足銷售旺季的生產經營需要,彌補日常經營資金缺口,決定使用超額募集資金4,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董事會批準之日起6個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額募集資金補充公司流動資金,既可以滿足公司對營運資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財務費用,提升公司經營效率,有利于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董事會對相關議案的審議和表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因此我們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超額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三)公司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如下:基于獨立性判斷,我們認為公司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不影響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的情況下,使用部分超額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僅能滿足公司銷售旺季的生產經營需要,還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財務費用,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將部分超額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以及《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使用部分超額募集資金中的不超過4,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同時,公司承諾在使用超額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后十二個月內,公司將不從事證券投充流動資金。 (四)持續督導保薦機構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表保薦意見如下:(1)每年12月至下年3月為亞太藥業的傳統銷售旺季,對流動資金的需求相對較大。本次以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既可以滿足亞太藥業對營運資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財務費用,提升公司經營效率,符合公司業務發展需要;(2)本次擬以超募資金4,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單次補充流動資金金額不超過募集資金凈額的10%;單次補充流動資金時間不超過6個月;本次運用部分超募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所涉及的資金總額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情況,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3)亞太藥業最近十二個月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公司已承諾在使用超募資金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后的十二個月內,不從事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4)上述超募資金的使用行為已經亞太藥業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由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和《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等相關規定的要求。基于以上意見,東方證券同意亞太藥業使用超額募集資金4,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五、備查文件 1、浙江亞太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2、浙江亞太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 4、保薦機構出具的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2010年12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亞太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12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