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截至10月19日,重慶長龍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因在二級市場持續增持ST國農股份達到5%,并于10月21日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要求編制了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作了公告。 由于長龍農業在編制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時未能反映出其一致行動人-重慶利園食品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的信息,且重慶利園食品科技開發有限公司10月份通過二級市場增持了ST國農234300股。截至10月20日,重慶長龍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合并重慶利園食品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共持有了ST國農5.29%的股份。故重新編制了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對原有信息予以更正。 特此提示。 深圳中國農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