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7-29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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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中醫藥行業的諸多亂象并非僅是中醫藥立法缺位所致。目前業界對中醫藥法的普遍看法是,仍有較大的改善空間和不足之處,但至少比沒有要好。其中爭議最大的細節便是民間中醫,部分人士將民間中醫比作流動商販,利弊共存,若采取中醫藥法一刀切的方式,可能未必公允。 在中醫藥法征求意見稿出臺之前,國家層面和相關省區曾出臺過保護中醫藥的文件,個別文件因涉嫌過度保護中醫藥而曾引發質疑。記者注意到,相比于此前有關中醫藥的各類文件,此次中醫藥法征求意見稿盡管也側重于保護中醫藥,但監管力度明顯加大。 如征求意見稿規定,“傳統中醫師在登記的地域范圍外執業或者開展登記的執業范圍以外的診療活動”,情節嚴重可吊銷登記證書,在醫療實務中,傳統中醫院與中醫師跨界行醫早已是公開秘密。 至于中醫藥法能否破除中醫藥現存的發展困頓,目前顯然難以確定。未來的關鍵是執行問題,畢竟中醫藥盲區較多,無疑給監管造成了不小的難度。(證券時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