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8-08-0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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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7月14日對景德鎮市藥品零售企業行業協會要求供貨商和藥店加入協會,并違規收取會費一事進行了報道。該報道引起景德鎮市委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并立即責成該市紀委、監察局就此問題展開調查。 調查表明,2008年6月6日,在景德鎮市藥監局牽頭下,報市政府同意,經民政局批準,景德鎮市藥品零售企業行業協會正式成立,其性質為社會團體法人。藥監局為其業務主管單位。該市健民大藥房總經理夏勇兵出任協會會長,5名副會長由其他藥品零售企業老總擔任。 6月20日下午,協會在該市文苑酒店會議室召開工商聯誼會,該市大部分醫藥零售企業代表均在邀請之列。會上,協會要求他們加入該協會,并提出繳納會費、捐贈費的要求。會后,有7家供貨商以繳納會費形式、8家供貨商以捐贈形式加入該協會。協會收取了2.2萬元的會費和捐贈費。 鑒于其錯誤做法及造成的不良影響,該市藥監局在得知協會收費事宜后,迅速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一是要求協會立即停止收費行為;二是不得強制要求供貨商加入協會,是否入會憑其自愿;三是協會立即退還所有會費、捐贈費。在藥監局召開的黨組會上,再次要求協會在7月1日前清退所有會費和捐贈費并告知清退結果。 景德鎮市有關部門表示,該協會的做法在社會上產生了一定的不良影響。作為協會業務主管單位的藥監局,在媒體報道之前,也已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及時對該協會違規收費行為作出了監管和糾正,并進行了嚴肅處理。景德鎮市紀委、監察局日前已對藥監局提出了明確要求,督促該局進一步加強對該協會的引導和監督,同時歡迎各類媒體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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