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8-05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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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持手足口病防治工作。 衛生部要求各地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要根據當地新農合報銷藥物目錄和診療項目目錄,對符合《手足口病診療指南(2010年版)》的藥品和診療項目及時給予報付。各地要重點加強重癥病人救治的保障工作,在手足口病集中暴發期,作為一種臨時性應急措施,可將在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中針對重癥病例救治所需的靜注人免疫球蛋白等藥品納入新農合報銷范圍,保證重癥患者及時得到救治。為確保救治效果,推薦各級醫療機構使用EV71抗體效價大于1比256的靜注人免疫球蛋白開展救治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