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8-04-29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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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制劑出口市場主要是美國、西歐和俄羅斯,基本上是專利藥品到期后的仿制品,特別是“重磅炸彈”藥物的專利過期產品,如氟西汀、環丙沙星、奧美拉唑等。但同樣起步于仿制藥的印度制藥企業并非單純的仿制,而是仿中有創,重視申請工藝技術專利,大力出口增值創新型仿制藥。例如:Lupin Laboratories公司開發出不侵犯已有專利技術(日本武田公司所有)的頭孢噻肟;Ranbaxy公司將其開發的環丙沙星ciprofloxacin一日一次緩釋制劑授權給德國拜耳公司經營。 面對全球非專利藥的巨大市場機會和歐、美、日高端市場的巨大需求,國內制藥企業應該借鑒印度的成功經驗,加大創新型仿制藥的開發力度,實現我國從非專利原料藥、制劑產品到自主創新藥物向發達國家的全面出口。 在我國鼓勵藥品制劑出口的政策背景下,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重視制劑產品的國際化營銷,預計2008年我國西藥制劑出口將繼續保持增長態勢,全年增幅有望超過25%。無論我國制劑出口是繼續擴大發展中國家市場的營銷規模,還是加快開發高端規范市場,都需要堅持兩條腿走路,即自己做(DIY)和合同訂做(ENTRUST),但最終還是應該走到自己做的道路上來。合同訂做之路起步容易,但發展限制較多,越走越窄;自己做雖起步難,但一旦上路天地寬。 (作者系魯抗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