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8-04-29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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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藥行業十一五發展規劃”明確指出:積極推進醫藥企業的國際認證,重點是幫助制藥企業在制劑認證和出口上邁開國際化腳步;抓住世界通用名藥物市場高速增長的機會,建立醫藥產品出口信息平臺;加強醫藥行業標準與國際標準的對接,設立醫藥制劑產品出口專項,鼓勵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療效確切、國際市場需求量較大的制劑出口;支持制藥企業針對專利即將到期的產品充分利用Bolar條款,搶先開發,提前申報,搶奪上市先機,爭取有5個制劑產品取得美國或歐盟國家的上市資格,真正進入國際主流醫藥市場。商務部已授牌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設立“出口商品技術服務中心”,指導制藥企業加速藥品國際注冊。 隨著越來越多的制藥企業加入制劑出口的行列,為引導制藥企業制劑理性出口、提升制劑出口市場的質量水平,國家還宜對投入較大資金通過歐美制劑市場認證的制藥企業給予稅收優惠和財政基金獎勵以及國內市場制劑銷售價格支持等鼓勵性政策。 其次,積極走出去的開放思路可以有效拉動醫藥制劑快捷式出口。 積極走出去的開放思路需要制藥企業在加快各種國際認證步伐和靈活做好市場開發定位的基礎上,大膽嘗試新的國際營銷策略。我國傳統的制劑出口市場主要集中在東南亞和非洲,隨著發展中國家經濟建設步伐的加快,制劑出口市場的定位也需要向高盛投資集團提出的“金磚四國”和“新鉆11國”的空白潛力市場轉移,特別是巴西、俄羅斯、墨西哥、埃及、伊朗等。 由于制劑市場需要穩定的終端網絡支撐,僅僅通過國際認證還不能完全解決制劑出口的渠道問題,所以企業必須與出口目標市場建立緊密的渠道合作關系。印度制藥企業通過產品出口與資本輸出相結合的方式,快速進入了歐美等高端市場的通用名藥物制劑領域,這一國際化營銷策略非常值得借鑒。像Ranbaxy、Dr Reddy、lupin和Cipla公司,通過并購發達國家大型跨國藥企下面的中小醫藥公司,或發展中國家的中小制藥企業以及新建工廠,來委托當地醫藥商業公司銷售其制劑產品,促進了印度制藥企業制劑出口的飛速拓展。一些大型印度制藥企業的制劑藥品在美國市場的銷售額超過了印度市場的2~3倍,高端市場制劑出口比重占到整個銷售額的20%~30%。 最后,超前仿創型的開發策略可以有效推動醫藥制劑優質型出口。 我國出口制劑的技術含量較低,低端產品多、單價不高已成為制約制劑國際化營銷質量的羈絆。2006年,制劑出口平均價格僅為2.13美元/Kg,而進口平均價為141.29美元/Kg。進入歐洲市場的制劑也大多為委托加工方式,根本原因是企業新藥研發實力較弱,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極少,仿制藥創新能力也存在不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