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啟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明年2月底前率先在榆林、寶雞、咸陽、銅川、商洛市試點,明年年底前擴大試點范圍,2011年在全省范圍內實施。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是醫改的一項重要內容,陜西已經啟動實施。2010年2月底前,首先在榆林、寶雞、咸陽、銅川、商洛等地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始試點,這5個試點地區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基層醫療機構要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實行基本藥物統一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在招標采購價格的基礎上加5%的配送費用后,醫療機構實行零差率銷售,醫院向患者出售藥物時不再加價。
2010年年底前,將試點地區擴大到延安、渭南、安康三市。2011年年底前,在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并逐步加以完善。據介紹,基本藥物由中標的藥品生產企業委托各設區市通過公開招標遴選的藥品配送企業統一配送。從2009年起,基本藥物目錄藥品全部納入省級藥品網上集中采購。衛生部門將對基本藥物制度實施進行績效評估,即統籌利用現有資源,設立實施基本藥物監測網點,建立和完善基本藥物信息管理系統,對基本藥物目錄進行遴選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