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8-06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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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副省長李川在全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強調,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必須把握好藥品生產、流通的管理改革,加快提升藥品監管水平,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創造條件。 李川要求,要進一步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在新一輪藥品集中采購工作中,全省鄉鎮衛生院以上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都要統一納入招標采購主體;要完善全省藥品集中采購目錄,除了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中藥材、中藥飲片外,醫療機構所使用的藥品必須全部納入集中采購目錄;實行政府主導、以省為單位的網上采購,確保全省招標的藥品在所有醫療機構(尤其是偏遠地區中小醫療機構)都能獲得及時、到位的配送服務。 李川強調,在醫改過程中,要進一步強化藥品質量監管。要從企業準入、質量體系認證、準入后的日常監管入手,全面加強對藥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質量監管。要通過創建合格藥房、規范藥房等載體,全面加強醫療機構的藥品管理,確保藥品在使用環節的質量安全。要強化技術支持,推進藥品電子監管網絡建設,逐步建立起城鄉一體的藥品安全技術監督手段,確保藥品質量的安全可控。要進一步實施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全面摸底、篩選、推薦合格的藥品列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根據本省的實際,確定福建省基本藥物補充目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