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4-07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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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息公開、社會多方參與的監管制度。鼓勵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和個人對政府部門、醫藥機構和相關體系的運行績效進行獨立評價和監督。加強行業自律。 (十三)建立可持續發展的醫藥衛生科技創新機制和人才保障機制。推進醫藥衛生科技進步。把醫藥衛生科技創新作為國家科技發展的重點,努力攻克醫藥科技難關,為人民群眾健康提供技術保障。加大醫學科研投入,深化醫藥衛生科技體制和機構改革,整合優勢醫學科研資源,加快實施醫藥科技重大專項,鼓勵自主創新,加強對重大疾病防治技術和新藥研制關鍵技術等的研究,在醫學基礎和應用研究、高技術研究、中醫和中西醫結合研究等方面力求新的突破。開發生產適合我國國情的醫療器械。廣泛開展國際衛生科技合作交流。 加強醫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和實施人才隊伍建設規劃,重點加強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城市社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培養培訓。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優秀衛生人才到農村、城市社區和中西部地區服務。對長期在城鄉基層工作的衛生技術人員在職稱晉升、業務培訓、待遇政策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完善全科醫師任職資格制度,健全農村和城市社區衛生人員在崗培訓制度,鼓勵參加學歷教育,促進鄉村醫生執業規范化,盡快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都有合格的全科醫生。加強高層次科研、醫療、衛生管理等人才隊伍建設。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強化繼續醫學教育。加強護理隊伍建設,逐步解決護理人員比例過低的問題。培育壯大中醫藥人才隊伍。穩步推動醫務人員的合理流動,促進不同醫療機構之間人才的縱向和橫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冊醫師多點執業。規范醫院管理者的任職條件,逐步形成一支職業化、專業化的醫療機構管理隊伍。 調整高等醫學教育結構和規模。加強全科醫學教育,完善標準化、規范化的臨床醫學教育,提高醫學教育質量。加大醫學教育投入,大力發展面向農村、社區的高等醫學本專科教育,采取定向免費培養等多種方式,為貧困地區農村培養實用的醫療衛生人才,造就大批扎根農村、服務農民的合格醫生。 構建健康和諧的醫患關系。加強醫德醫風建設,重視醫務人員人文素養培養和職業素質教育,大力弘揚救死扶傷精神。優化醫務人員執業環境和條件,保護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調動醫務人員改善服務和提高效率的積極性。完善醫療執業保險,開展醫務社會工作,完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增進醫患溝通。在全社會形成尊重醫學科學、尊重醫療衛生工作者、尊重患者的良好風氣。 (十四)建立實用共享的醫藥衛生信息系統。大力推進醫藥衛生信息化建設。以推進公共衛生、醫療、醫保、藥品、財務監管信息化建設為著力點,整合資源,加強信息標準化和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建設,逐步實現統一高效、互聯互通。 加快醫療衛生信息系統建設。完善以疾病控制網絡為主體的公共衛生信息系統,提高預測預警和分析報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為重點,構建鄉村和社區衛生信息網絡平臺;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重點,推進醫院信息化建設;利用網絡信息技術,促進城市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合作。積極發展面向農村及邊遠地區的遠程醫療。 建立和完善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加快基金管理、費用結算與控制、醫療行為管理與監督、參保單位和個人管理服務等具有復合功能的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信息系統建設,實現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的對接,積極推廣“一卡通”等辦法,方便參保(合)人員就醫,增加醫療服務的透明度。 建立和完善國家、省、市三級藥品監管、藥品檢驗檢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信息網絡。建立基本藥物供求信息系統。 (十五)建立健全醫藥衛生法律制度。完善衛生法律法規。加快推進基本醫療衛生立法,明確政府、社會和居民在促進健康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建立健全衛生標準體系,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與協調。加快中醫藥立法工作。完善藥品監管法律法規。逐步建立健全與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相適應、比較完整的衛生法律制度。 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執法,切實提高各級政府運用法律手段發展和管理醫藥衛生事業的能力。加強醫藥衛生普法工作,努力創造有利于人民群眾健康的法治環境。 五、著力抓好五項重點改革,力爭近期取得明顯成效 為使改革盡快取得成效,落實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著力保障廣大群眾看病就醫的基本需求,按照讓群眾得到實惠,讓醫務人員受到鼓舞,讓監管人員易于掌握的要求,2009-2011年著力抓好五項重點改革。 (十六)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3年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合)率均達到90%以上;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覆蓋到全國所有困難家庭。以提高住院和門診大病保障為重點,逐步提高籌資和保障水平,2010年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做好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結算服務。完善醫療保障管理體制機制。有效減輕城鄉居民個人醫藥費用負擔。 (十七)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立比較完整的基本藥物遴選、生產供應、使用和醫療保險報銷的體系。2009年,公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規范基本藥物采購和配送;合理確定基本藥物的價格。從2009年起,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所有零售藥店均應配備和銷售基本藥物;完善基本藥物的醫保報銷政策。保證群眾基本用藥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減輕群眾基本用藥費用負擔。 (十八)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快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發揮縣級醫院的龍頭作用,用3年時間建成比較完善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特別是全科醫生的培養培訓,著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水平和質量。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和服務模式,完善補償機制。逐步建立分級診療和雙向轉診制度,為群眾提供便捷、低成本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