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8-1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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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上海市發改委官方網站掛出《關于公布本市2014年第一期基本藥物大包裝、簡包裝日常采購中標藥品醫院供應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指出,根據《上海市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試行)》的有關規定,上海市由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應在不超過醫院供應價格的前提下,實施零差率銷售。華山醫院北院、第六人民醫院東院、仁濟醫院南院、瑞金醫院北院應按上海市公立醫院改革的有關規定實行零差率銷售。 上述通知還要求,上海市其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銷售的基本藥物,應在不超過附表中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按實際采購價格順加不超過15%加價率銷售。社會零售藥房及其他藥品經營單位銷售的基本藥物,其最高零售價格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零售價格。此輪價格限制在本月15日起執行。 記者查閱公布的目錄發現,此次限價涉及包括蘭索拉唑腸溶片在內的6個品種。 國內一家連鎖藥房總經理向記者表示,“基藥從渠道來看走得最多的還是社區醫療中心,零售藥店某些基本藥物中的產品在醫院賣得比藥店還要便宜,目前藥店按照市物價局批準的價格,差不多與最低價格有10%的價格差距。” 上海交通大學衛生政策與管理系鮑勇教授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從國家發改委到上海市發改委限制零售價等措施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從研發到形成產品到流通,三個環節都有問題,但是發改委只涉及最后面的流通環節,因此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無獨有偶,山東省近期也發布了《山東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4年重點工作安排》,提出要以公立醫院改革為重點,深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