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7-1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
7月17日,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省發改委日前公開了《甘肅省發展改革委低價藥品清單》,確定低價藥品共計225種,其中西藥85種,中成藥140種。本月起,清單內低價藥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價格,在日均費用標準內,由生產經營者根據藥品生產成本和市場供求及競爭狀況制定具體購銷價格。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為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 日均費用是指,根據藥品使用說明書中提到的藥品用法、用量,折合出每人每日用藥費用金額。例如某種藥一天服用3次、一次服用兩片的片劑,一天服用量是6片,按照零售價格一片是兩毛錢來計算共花費1.2元。如果今后政府將日均費用標準控制在3元錢,那么取消最高零售價后,生產經營這種片劑的單位定價也不能超過3元錢。 省發改委將對低價藥品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對《甘肅省發展改革委定價藥品目錄》內實行政府指導價的藥品,因價格或用法、用量發生變化導致日均費用符合低價藥品標準的,省發改委按規定程序納入低價藥品清單。對因成本上漲或用法、用量發生變化導致日均費用需突破低價藥品標準的,由生產經營單位向省發改委申報,省發改委將按照有關規定審核,情況屬實的將其煺出低價藥品清單,重新制定最高零售價格。省發改委要求,低價藥品生產企業、社會零售藥店、各級醫療機構要嚴格規范自身價格行為,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確定價格。對于不合理提價、價格調整幅度大、價格變動頻繁的低價藥品,要加強調研,必要時可納入專項調查范圍。對擅自突破低價藥日均費用標準進行銷售的藥品,將依法嚴肅查處。 部分低價藥品(西藥)名稱 替硝唑、克霉唑、制霉素(別名“制霉菌素”)、甲苯咪唑、布洛芬、氨酚咖黃烷胺、氨酚烷胺那敏、氨酚偽麻那敏、氨咖黃敏、氨咖麻敏、布洛偽麻、復方氨酚那敏、復方氨酚烷胺、維生素A、維生素B1、維生素B6、煙酸、維生素C(別名“抗壞血酸”)、復合維生素B、干酵母、碳酸鈣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