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3-10-2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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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王東進評價說:“‘東莞醫保模式’令人欽佩,無論是模式、體制,還是管理理念,都代表了中國醫療體制改革的發展方向和未來。” 2012年8月6日,《人民日報》在頭版重要位置刊發《本地人外來人都是一家人》,稱東莞在推動人口同城待遇上率先破題,力度頗大。城市和諧,其核心問題是消弭身份差異,實現同城待遇。據悉,目前廣東正大力推進城鄉居民、職工和外來務工者享受同樣的醫保待遇,將參照東莞經驗將各種人群的醫保整合為統一的醫保制度。 東莞農民退休金超全國標準10倍 當農村變為城鎮,耕地成為廠房,原本靠地謀生、靠天吃飯的農民該如何養老?本世紀初,東莞已面臨這個問題并先行一步,啟動了農村居民養老保險體制的頂層設計。 2001年1月,東莞在全國地級市中率先實施了農(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農保”)制度,將本市戶籍年滿20周歲以上未能進入職保制度的農(居)民納入養老保險范圍,自古以來靠種田吃飯的農民,首次有了“為未來積蓄”的養老保險。 “東莞市正式啟動了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宣告東莞市全民進入社會養老保險安全網。”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主管的《中國勞動》雜志當年對此做法進行了高度肯定。 “我記得那時候信息還沒有實現網絡化,我們社保人員為了核發養老金,經常要到村里上門發放,有些老人接到養老金后,激動地眼淚都流出來了,緊緊地握住我們的手表示感謝。”一名社保工作人員張先生回憶道。 “東莞的農民為東莞的改革開放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土地基本上變成廠房了。怎么樣保證失地農民的老年生活,體現以工補農的思想,這是我們考慮的重點。”東莞市社會保障局局長梁冰談起農民養老保險制度設立的初衷時說。 養老保險的繳費由個人和集體共同承擔,當時東莞市財政還撥出10億元作為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基礎資金,個人只需負責40%,其余由市、鎮、村聯合解決。折算下來,當時參保農民每月只需交納21元多,達到退休年齡后每月就能領取幾百元養老金,能保證基本的生活。 這個全國獨一無二的養老保險制度范本,在理論界也引曾起過熱議,梁冰透露,“很多專家覺得農民沒有能力承受這個制度的繳費。地方財政也承擔不起這個制度資金的投入。” 中山大學社會保障與社會政策研究所所長岳經倫認為,“東莞之所以能平穩運行,和當時的現實條件密不可分。東莞市作為改革開放前沿陣地之一,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為解決農村養老保險問題積累了必要的財力。” 在2010年,東莞又將“農保”和“職工養老保險”合并,逐步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養老保險制度。該制度建立并實施三年來,東莞農民每月的養老金,由之前的266元提升到671元,而全國的平均標準是55元/月,遠超全國標準10倍以上。 工傷保險兼顧預防、治療和康復 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東莞的“三來一補”和三資企業大量涌現,制造業瞬間興起。由于企業管理不規范,在失業、工傷、醫療和養老等風險中,即時性的工傷風險最為突出。1989年12月,東莞市政府頒布了《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正式建立起工傷保險制度。 與一般側重于事后理賠的保險辦法不同,東莞市率先把工傷預防做在前面。2007年,社保部門和市安監局聯合,在市鎮兩級成立工傷事故預防工作小組,開展工傷預防宣傳、工傷預防培訓、重點企業督察整改等工傷預防工作,開創了工傷預防工作的全新模式,當年就基本完成“全年總的事故降低20%,重點行業降低30%”的目標。 東莞還不吝把資金投入工傷預防培訓和體檢,每年在污染大、易發生事故的工廠,對有職業隱患的1萬人進行職業病免費體檢。經過十幾年的推進,全市工傷保險的參保人數從建立之初的5.6萬人,逐步增加到目前的500萬人,增幅近百倍,做到了“應保盡保”,還建立起了預防、治療、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制度,成為全國12個工傷預防試點城市之一。 梁冰說,“一般來說,買工傷保險,出了問題,我們只做理賠這一塊。但是我們覺得工傷保險制度根本是為了減少工傷事故,不是為了受傷的,而且發生了工傷,怎樣讓職工重新回到工作崗位,才是這個制度的目的。” 他還介紹,“發生事故以后,我們做康復,按照東莞這幾年的實際發生水平來看,每年參加康復的大概是1700人。”據了解,工傷康復分為醫療康復和職業康復,參加了職業康復的人中,有80%的人都能夠重新走上工作崗位。 韋女士就是其中之一。2009年的一天早晨,她在上班路上不幸遭遇車禍,肇事車輛逃逸。她在黃江醫院治療了2個月后,又轉到廣東省康復中心進行專業的職業康復,進行了4個月的治療后復原回到了原工廠工作。在治療期間所花費的幾萬元醫療費,都由市社保基金承擔。 南京大學教授、社會保障學者嚴新明和童星也曾以東莞工傷社會保險實踐為樣本展開分析,研究結果稱:“運行了近二十年的東莞工傷保險制度充分證明了自身具有很強的科學性、合理性,尤其是近年來東莞提出并很好運作的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工傷保險實踐,應當對全國工傷保險制度的建設具有很好的借鑒意義和推廣價值。” [對話] 破社保制度“碎片化”東莞堪稱典范 記者:你覺得東莞的社保制度和其他地方相比有什么特點? 岳經綸(中山大學社會保障與社會政策研究所所長):東莞的社保制度有比較大的進步性,改變了以往我們以職業、戶籍等身份來設立制度的方向。東莞的城鄉居民、外來務工者、企業職工和機關干部在社保的待遇、繳費標準上都是統一的,比較公平。能夠自覺地推動城鄉居民的融合,這一點在全國是處于領先地位的。拿省內城市來比,廣州城鄉居民的社保待遇和企業職工相比還是有較大差距。深圳外來工的社保建立了另一個單獨體系,并不能做到統一用一種制度覆蓋所有人群。東莞政府在政策的制定上能夠兼顧各個群體的利益,淡化戶籍身份,力求所有在東莞耕耘奮斗的人們都能享受到相同的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