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青島市將實施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制度。參保職工在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一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由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按一定比例予以報銷。而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將于今年內出臺。這是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了解到的。
原醫保個人賬戶使用率低
青島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本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僅限于支付購藥、門診醫療費和住院個人自負部分,歷年沉淀較多,使用效率較低。
為減輕參保人員門診醫療費用負擔,提高醫保個人賬戶資金使用效率,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市將建立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制度。門診統籌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資金中籌集。此項政策將在年底前出臺,完成支付平臺建設,明年1月1日起實施,切實減輕群眾的醫療負擔。
醫療費超20萬可獲二次支付
目前,青島市城鎮居民醫保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一些患有重特大的參保人員,在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只能由個人承擔,導致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時有發生。
記者了解到,該市將適時開展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利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籌集大病保險資金,通過政府主導、商業化運作的方式,對參保居民1年內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負擔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進行二次支付,補償比例分段遞增,補償額度累進計算,不設封頂線。此項政策將進一步提高大病醫療保障水平,解決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該政策已進入會簽階段,將于今年內出臺。
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對比
●目前:參保職工在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在統籌基金支付的范圍內,完全由個人負擔。
●未來:參保職工在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一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由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按一定比例予以報銷。
●提醒:并不是參保職工在本市所有醫院門診發生的費用都能按比例報銷,此項政策實施后將引導參保職工“頭疼腦熱等小病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