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填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報補單”后,肥西縣居民唐來法的臉上露出了難得的一絲笑容。不久,他的銀行卡上就能收到兒子馬亞東的大病保險補償金102207.03元錢。
去年10月,年僅19歲的馬亞東患上了淋巴細胞性惡性淋巴瘤,為了給他治病,家里東拼西湊,共花去了40多萬元。“我們購買了合作醫療保險,按照最高報銷額度,已經報銷了20萬”,唐來法介紹。不過,就在上周,家門口的鄉衛生站的醫生又主動聯系他,告訴了他一個好消息,“針對重大疾病,現在可以申請大病保險統籌補償,在報銷20萬元的基礎上,還可以再獲得一次補償”。隨后,唐來法就趕緊來辦理了相關手續,“兒子的手術已經做了,但還需要慢性抗排治療大概三五年,有了這10萬塊錢,我心里就踏實多了”。
肥西縣合作醫療管理中心負責人介紹,大病保險是在合作醫療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費用給予進一步補償,將進一步減輕重大疾病患者經濟負擔,對于防止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具有重大意義。“根據合作醫療的可報銷政策,有一個20萬元的封頂額度,而大病保險,在此基礎上對高額費用還可再報銷。以馬亞東的醫藥費來計算,其自費部分合規可補償的金額達10萬余元,加上前期報銷的20萬元,補償率達到75%。”
在肥西縣上派鎮衛生院,筆者看到正在為女兒辦理大病保險的王女士,她告訴記者,“我女兒患上了骨巨細胞瘤,在合肥和北京的醫院共花去了23萬余元的治療費,通過新農合,已經報銷了12萬元左右。前幾天,我們看到了大病保險的通知,今天就帶著相關材料前來辦理了,希望能夠獲得進一步的補償。”
據了解,我省新農合大病保險8月1日起在全省實現全覆蓋,實行“商+衛”體制,即11個試點縣由通過招標產生的商業性保險公司承辦,其余市(縣)由當地新農合經辦機構按照相同的政策承辦。參加大病保險的參合農民,在新農合報銷后,個人自付部分如果超過起付線,即可申請大病保險。該省設定的起付線標準為1萬元至2萬元,低保、五保等困難群眾的起付線可根據各地資金情況適當降低。
據介紹,肥西縣大病保險工作由當地農合經辦機構承辦,設定的起付線為2萬元。資金來源是按照每年度每參合人員15元的標準從合作醫療基金累計結余中列支。參合患者先辦理合作醫療報銷,后辦理大病保險報銷。參保的患者不需要再多付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