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3-03-2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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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8日,由太原市物價牽頭,與人社、財政、衛生和食藥局五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太原市城鎮醫療保險定點機構價格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在“醫保準入”、“醫保年審”工作中,必須以物價部門監管鑒定材料為重要依據之一,界定是否準入、撥付相關費用,強調了部門責任及通力協作對于做好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此舉,在全國尚屬首創。 “通知”要求各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應當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到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經常性的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主動接受和配合物價等部門的日常監管、價格投訴舉報落實和重點檢查工作,確保國家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的醫療行為中得到落到。“通知”列舉了主要的價格監管內容,如是否按規定明碼標價,是否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規定,是否存在自立收費項目或者自定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重復收費、擴大范圍收費、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隨意套用收費項目收費、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違反大型醫療設備有關規定而收費、欺詐行為和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通知”載明“太原市物價局對太原市城鎮醫療保險定點機構價格監管鑒定結論”材料的三項內容:(一)價格違法問題及處罰事項落實情況。(二)對存在一般價格違法問題單位的“醫保準入”或“醫保年審”建議。(三)對存在情節嚴重價格違法問題(例如,拒絕和提供虛假的價格檢查所需資料的,不執行價格干預和緊急措施的,做出責令停止相關營業、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理的)單位的“醫保準入”或“醫保年審”建議。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組長李克強在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一次全體會議上說,醫改是一項關系全局、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進一步深化醫改,能夠改善民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還能帶動消費、促進相關產業發展,有利于穩定經濟增長、推動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目前醫改已進入深水區和攻堅階段,難點問題進一步顯現。要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努力在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等重點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并統籌推進相關配套改革。醫保定點單位的醫療收費屬于國家定價范疇,借助“醫保準入”、“醫保年審”的工作平臺,通過“價格”這一敏感話題為起始點,是實現價格監管目標、促進醫改目標實現的抓手和舉措。以此為切入點,切實加強價格監管的廣度和力度,規范醫保定點機構的價格行為,會在一定程度上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小病大看、無病亂看”等問題,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協助人社、財政等部門監管專項資金。多加一把鎖,用好救命錢,是百姓和社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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