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1-1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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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月14日結束的2011年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獲悉,新修訂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已經國務院同意,即將頒布實施。 GMP是現今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藥品生產管理方式,是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基本準則。自2004年7月1日起,我國所有的藥品制劑和原料藥均必須在符合GMP的條件下生產。現行GMP版本是自1999年8月起實施的。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為推進新版GMP實施,該局將制定周密實施計劃和有關配套文件,改進檢查方式和評判標準,突出動態檢查、按品種檢查,強調軟件管理,督促企業建立嚴密的生產管理體系和完善的質量保障體系,牢固樹立全過程質量意識,從根本上提高藥品質量保障水平。 此外,2011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還將研究制定《藥品研究監督管理辦法》,以加強對臨床研究機構的監督,規范藥品臨床研究行為;制定頒布《藥用原輔材料登記備案管理規定》,從制藥源頭把住藥品原輔料質量關;制定頒布《藥品標準管理辦法》,建立藥品標準形成、提高與淘汰的長效機制;加快修訂《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提高技術要求和準入門檻,引導藥品經營規模化、現代化發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