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5-1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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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醫藥報福建訊 日前,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強化對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根據“抓源頭、查流向、防流弊”的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監管方針,該局組織人員重點核查了4家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生產企業的產品銷售流向。經現場檢查,4家企業在銷售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時,均按規定執行單位銀行賬戶交易,開具增值稅發票,并有銀行匯票。 在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監管工作中,福建省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一步強化麻黃堿原料藥審批前審查和審批后的監管,嚴格審批程序和數量,企業申請須經過市局初審,省局對其申請數量嚴格審核后交省公安部門審查。該局將審批后的麻黃堿原料藥使用、銷售情況納入巡查范圍,由相關設區市局對其執行動態跟蹤監管,核查每批的生產、銷售記錄,現場核查記錄作為下次審批的依據。全省各設區市局有針對性地對320家有資質的藥品批發企業、8134家藥品零售藥店進行拉網式檢查,重點核查藥品生產企業對麻黃堿原料藥的使用和產品銷售流向、藥品批發企業購銷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合法性,以及購買方的資質、來往資金票據情況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