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5-1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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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內蒙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大藥品廣告監管力度,截至目前,已對13個品種的藥品采取了暫停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移送虛假違法藥品廣告165份,發布《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兩期,向社會公告虛假違法藥品廣告90份。 今年,內蒙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建立與發布違法藥品廣告的區內生產企業的負責人進行約談制度,及時發布《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加強與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對發布嚴重違法廣告的藥品采取暫停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大對違法媒體的處罰力度。同時結合換發《藥品經營許可證》工作,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經營發布違法廣告藥品的治理工作,對存在問題情節嚴重的零售企業,暫緩換發《藥品經營許可證》,責令企業進行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