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10-1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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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月九日電(記者 曾利明)國家衛生部九日發布的今年第七號公告說:近期云南、陜西和安徽發現,在藥店銷售的六十七種標識“消字號”的產品標簽、說明書不合格,存在宣傳療效,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問題。 為嚴厲打擊標識“消字號”產品冒充藥品行為,該部以藥店為檢查重點,組織開展了“整治消毒產品違法宣傳療效和添加藥物專項行動”,并已針對這些問題, 責成地方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理。 公告稱:消毒產品與藥品有嚴格的區別,消毒產品不是藥品,沒有治療疾病的作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不得有虛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對疾病治療作用和效果的內容。 公告強調,目前市場上有些非消毒產品擅自標識“消字號”,以消毒產品名義宣傳療效,冒充藥品,欺騙和誤導消費者,請消費者勿輕信有關宣傳,謹慎選擇。 據知,目前,專項整治行動正在進行中,該部將陸續公布專項整治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