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9-07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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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廣東省政府網站獲悉,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藥監局”)并入省衛生廳。藥監局保留正廳級規格過渡,并相對獨立運作,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省衛生廳,過渡期內人、財、物等按原渠道管理。 職責調整主要包括取消省衛生廳的食品衛生許可職責,將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的職責劃給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今后,在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方面,由省衛生廳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 省藥監局消費環節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等技術審評工作交給事業單位。 省衛生廳方面,將擬訂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等有關標準與規范的事務性工作逐步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 劃入省衛生廳的職能 ●綜合協調食品安全 ●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起草有關藥品、醫療器械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依法擬訂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職責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公布工作,以及食品類企業產品標準管理備案的職責 劃入省藥監局的職能 ●組織查處職業病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 ●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