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7-3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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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面完成中央規劃支持的463所鄉鎮衛生院、省規劃支持的13000所村衛生室、468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1304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建設改造任務。 6、從2009年起,連續三年每年招募1500名臨床醫學本科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統一進行3年的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每年面向農村和城市社區推廣20項適宜衛生技術。 7、考慮藥品零差率銷售等實際情況,全面落實政府對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和業務經費補助政策,使基層醫務人員的工資水平與當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水平相銜接。 8、在推薦濰坊市作為全國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城市的基礎上,我省今年將選擇2~3個縣(市)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重點進行基本藥物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公立醫院運行機制等項改革和區域醫療衛生機構布局調整。 9、2009年將在校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保范圍。2009年年底前,將未參保的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納入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2010年年底前,將關閉破產集體企業等的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 10、繼續提高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合理控制基金結余率。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在將城鄉低保家庭和農村五保戶納入醫療救助范圍的基礎上,逐步將其他經濟困難家庭人員納入醫療救助范圍。 省政府印發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確定了未來3年的五項重點改革。 ■醫療保障九成居民將享醫保 到2011年底,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率提高到90%以上,新農合參合率穩定在95%以上。 推廣參保人員就醫“一卡通”,實現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允許參加新農合的農民在統籌區域內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簡化到縣域外就醫的轉診手續。制定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跨地區、跨制度轉移接續辦法,特別是做好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之間的銜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統一管理。 ■藥物制度基本藥物不加價 到2011年,所有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按購進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必須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所有零售藥店均配備和銷售基本藥物。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 ■基層衛生99所縣醫院提標準 三年內支持99所縣級醫院(含中醫院)建設,使每個縣有1所以上縣級醫院達到標準化水平,90%的鄉鎮衛生院設置中醫科和中藥房,基本完成省里規劃支持的村衛生室建設任務。 ■公共衛生人均經費至少20元 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不低于20元。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合理補助。 ■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 對公立醫院的補償,由醫療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3個渠道,逐步改為醫療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經濟補償政策,逐步解決“以藥補醫”問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