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7-03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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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獲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強化藥品生產、流通過程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掛靠經營”等違法行為和經銷假劣藥品違法活動,保障藥品質量安全! 據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已就規范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藥品購銷中票據管理有關問題發出通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加強對藥品購銷活動中票據管理的監管工作,督促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按要求從事藥品購銷活動!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結合2009年《藥品經營許可證》換證和GSP認證工作,對企業藥品購銷中票據管理進行檢查。對繼續違規操作的,應依照《藥品管理法》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生產、銷售假藥、劣藥,而為其提供賬號、發票、證明和許可證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