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醫藥苗醫藥保護條例》正式實施,該條例的實施將為保護、管理和發展我州民族醫藥提供法律保障。
據州民族醫藥研究所有關人員介紹:民族醫藥是我國各少數民族的傳統醫藥,它是各少數民族在長期的防病治病實踐中形成的獨特的理論體系、 診療方法,承載著各民族深厚悠久的歷史文化。近年來,由于種種原因,民族醫藥從業人員劇減,目前我州民族醫藥從業人員僅500人,且60歲以上的從業人員 占總數的47.1%。從業人員年齡結構老化,已嚴重威脅到民族醫藥的傳承和發展。
《條例》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制定和頒發的。《條例》規定,對沒有取得執業醫師或者助理醫師資格的,確有獨特診療技術的土家醫藥苗醫藥從 業人員,只要合符要求和規定并辦理相關手續,可注冊取得執業證書,在當地村衛生室從事其認定專長的診療服務。為了搞好民族醫藥保護和發展工作,《條例》要 求,州內各級政府應采取措施,保護土家醫藥苗醫藥野生藥材物種資料和基因資源以及與土家醫藥苗醫藥相關的經卷、文獻、手稿、手抄本、碑文等;州、縣市人民 政府應當統籌安排土家醫藥苗醫藥保護專項資金,同時重視對土家醫藥苗醫藥研究人才的培養,建立和完善土家醫藥苗醫藥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制度。有條件的高等院 校、職業學校可以開設土家醫藥苗醫藥專業課程,加大土家醫藥苗醫藥人才培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