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3-26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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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孫 夢)衛生部近日下發關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抗菌藥物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 通知要求: ——加強對Ⅰ類切口手術(即清潔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的管理和控制。Ⅰ類切口手術一般不預防使用抗菌藥物,確需使用時,要嚴格掌握適應癥、藥物選擇、用藥起始與持續時間,并參照《常見手術預防用抗菌藥物表》選用抗菌藥物。 ——嚴控氟喹諾酮類藥物臨床應用。氟喹諾酮類藥物的經驗性治療可用于腸道感染、社區獲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區獲得性泌尿系統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療要在病情和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逐步實現參照致病菌藥敏試驗結果或本地區細菌耐藥監測結果選用該類藥物。應嚴格控制氟喹諾酮類藥物作為外科圍手術期預防用藥,對已有嚴重不良反應報告的氟喹諾酮類藥物要慎重遴選,并在使用中密切關注安全性問題。 ——醫療機構應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對抗菌藥物進行分級管理。其中,“特殊使用”抗菌藥物須經由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委員會認定,由具有抗感染臨床經驗的感染或相關專業專家會診同意,并由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處方后方可使用。醫師在臨床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藥物時要嚴格掌握適應癥,藥師要嚴格審核處方。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一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通知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逐步建立、健全本轄區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與細菌耐藥監測管理體系,開展對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評價和指導。 2008年3月24日印發的《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同時廢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