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3-05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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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SFDA網站訊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明確了2009年藥品市場監管工作要點: 一是認真做好《藥品經營許可證》換證和GSP再認證工作。嚴格掌握經營準入和認證標準,力爭達到扶優扶強,淘汰硬件達不到標準、質量管理不規范,擾亂市場正常經濟秩序的企業,促進全區藥品經營企業素質的整體提高。 二是進一步做好藥品廣告監督管理工作。做好藥品廣告監測工作,對違法廣告,及時移交工商部門;對發布嚴重違法廣告的產品,加大產品下架等行政強制性措施的力度,并記錄在企業誠信考核檔案中,加大檢查力度。 三是開展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對企業實施分類管理。2009年將制定《內蒙古自治區藥品經營企業信用體系考核辦法》,對藥品經營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將藥品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情況、GSP跟蹤檢查情況,發布廣告和經營廣告藥品情況以及《藥品經營許可證》換證、GSP再認證等工作列入考核內容,進行評定;定期通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向有關部門通報相關信息。根據評定的藥品經營企業誠信等級,加強對失信企業的監管。促使藥品經營企業依法經營,保障全區流通領域藥品安全。 四是加強藥品經營秩序整頓,規范藥品購銷渠道。重點對“掛靠經營”、“走票”、“出租出借柜臺”等違法行為進行整治;加強對藥品集中采購工作中藥品質量和配送過程的監管。 五是進一步加強農村牧區“兩網”建設,確保農牧民用藥安全。 六是認真做好對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和藥品交易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