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2-03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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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自今年起,新疆醫療機構40億元藥品將實行網上陽光采購,預計每年可為患者節省至少4億元藥品費用。 從新疆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按照要求,新疆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必須采購掛網藥品,逐步實現所有藥品、器械網上采購,全區藥品價格統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廳黨組書記殷宇霖說,新疆全面推行網上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的主要目的是讓老百姓吃上質優價廉的藥品。目前,新疆已成立了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通過學習其他省份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建設、網上限價競價采購、網上藥品集中采購監督的做法,建立了自治區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專家庫,并制定了第一批《自治區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采購目錄》。 屆時,醫療機構將通過新疆醫療機構藥品采購管理網進行藥品采購活動。對納入掛網目錄的藥品,醫療機構不得再同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價格談判以及要求各種形式的折扣讓利。 新疆此次決定,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包括國有控股企業在內的國有企業等所屬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即二級以上的公立醫療機構必須全部納入網上藥品集中采購范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規避或變相規避網上藥品集中采購,而擅自采購非掛網藥品,一旦查實,將嚴肅處理,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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