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康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江蘇康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于2010年10月19日書面形式通知全體監事,并于2010年11月2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會監事3人,實到3人,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江希明先生主持,一致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
公司監事會對《江蘇康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所確定的本次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后認為:《激勵計劃》確定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具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與《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其作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蘇康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