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提名及聘任程序的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陳凱先、黃丹和朱紅軍先生認為,公司五屆六次董事會提名、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被聘任人員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對任職資格的要求。公司獨立董事也希望被聘人員能本著"團結、務實、拼搏、創新"的精神,努力開創公司發展的新局面。 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