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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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桂林萊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關于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的通知于2010年12月3日以傳真及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會議于2010年12月10日以現場方式召開,現場會議召開地點為公司五樓會議室。應親自出席董事9名,實親自出席董事8名,公司3名監事和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由董事長秦本軍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經充分的討論和審議,會議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形成決議如下: 一、會議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全資子公司參與桂林市臨桂新區防洪排澇及湖塘水系工程BT融資項目投標的預案》;[該預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全資子公司桂林萊茵投資有限公司擬以聯合體的形式參與桂林市臨桂新區防洪排澇及湖塘水系工程BT融資項目投標。 獨立董事基于獨立判斷,發表了同意的意見。(詳見《獨立董事關于全資子公司參與桂林市臨桂新區防洪排澇及湖塘水系工程BT融資項目投標的意見》) 二、會議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召開2011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若全資子公司桂林萊茵投資有限公司在桂林市臨桂新區防洪排澇及湖塘水系工程BT融資項目中中標,公司董事會將及時發布中標公告和股東大會通知,提請股東 大會審議上述投標事項,具體召開時間以股東大會通知為準。 因本次會議審議議案涉及競投標事項,公司董事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等相關規定,于2010年12月10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本次會議決議公告暫緩披露的申請并取得同意。 特此公告。 桂林萊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一月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