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豐原生物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進展情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公司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獲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
公司近日收到國家發改委《關于同意蚌埠涂山熱電有限公司工業廢水沼氣 回收利用項目作為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的批復》(發改氣候【2010】2347 號),同 意蚌埠涂山熱電有限公司(下稱"涂山熱電")工業廢水沼氣回收利用項目作為 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并授權涂山熱電作為中方實施機構開展項目活動,向雷克碳 資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雷克公司")轉讓該項目產生的溫室氣體減排量,轉 讓總量不超過 42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每噸二氧化碳當量轉讓價格不低于 8 歐元。
蚌埠涂山熱電有限公司原為本公司全資子公司,經公司 2009 年10月23日召開的四屆二十次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吸收合并蚌埠涂山熱電有限公司及注銷 其法人資格的議案》,蚌埠涂山熱電有限公司已依法注銷,該清潔發展機制項目 由本公司負責實施。
二、清潔發展機制(CDM)背景介紹
1997 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三次締約方大會通過了保護全球氣 候的法律約束文件《京都議定書》,其中規定了發達國家減排溫室氣體的量化指 標,也規定了發達國家可以通過與發展中國家開展項目合作的機制。
清潔發展機制是發達國家締約方為實現部分溫室氣體減排義務與發展中國
家締約方進行項目合作的機制,其目的是幫助發展中國家締約方實現可持續發展,幫助發達國家締約方實現其量化限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承諾,以促進《京 都議定書》最終目標的實現。
清潔發展機制的核心是允許發達國家通過與發展中國家進行項目合作,使 發達國家獲得由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產生的"核證的溫室氣體減排量"。我國政府 于 2002 年 8 月核準《京都議定書》,2005 年2月《京都議定書》生效。
三、公司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情況說明
1、減排量國外接受方概況
雷克碳資產有限公司是雷克投資公司于 2009 年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成立 的碳資產購買與管理公司。雷克公司主要參與購買與投資的項目類型包括余熱、余壓、廢氣能源回收和有機廢棄物沼氣回收項目等。
2、項目基本信息
項目預期減排總量:2011年至2020年,每年減排222,178噸二氧化碳當量。 減排額計入期內10年的減排總量為2,221,780 噸二氧化碳當量。
四、對公司的影響
若公司能夠成功出售二氧化碳減排量CERs,所取得的收益將以營業外收入計入公司合并報表,從而影響本公司相關收益指標。
五、項目風險提示
1、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需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CDM執行理事會(EB)注冊成功后方可實施交易,在交易前聯合國 CDM 指定經 營實體(DOE)需對減排量進行核查核證。
2、《京都議定書》第一階段將于 2012 年12月31日到期,2013年以后有關二氧化碳減排的國際政策走向尚有賴于各國政府之間的協商。
3、由于自然條件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的影響,可能導致CDM項目實際減排 量與預計不符,進而影響實際收益。
4、聯合國氣候組織審核主體的特殊性以及 CDM 項目本身的復雜性,可能 導致交付時間、付款時間、方式等在實際履行的過程中與預期存在差異。
5、CDM 本身受國際政策等因素影響較大,本公司是首次與外國公司就CDM項目進行合作,該項目能否為公司帶來長期穩定收益還有待確定。 特此公告,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安徽豐原生物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