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對于醫藥行業來說注定是一個里程碑式的年份。新醫改方案和配套文件的密集發布不僅帶來了醫藥市場擴容的重大利好,也帶給醫藥市場全新的格局。摸索前行也成了醫藥商業企業集體的寫照。
2009年1月17日,衛生部等六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意見》。《意見》明確,全面實行政府主導、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規范集中采購藥品目錄和采購方式;建立科學的藥品采購評價辦法;減少藥品流通環節;認真履行藥品購銷合同……
點評:招標采購的制度設計肯定是正確的,在目前醫藥購銷體制下無疑是最優選擇,也是政府降低藥價、造福于民的舉措。這次采購制度明顯比以往有較大改進,盡量做到環節減少、客觀、公平、公正。至于招標過程中一些地方執行不到位或者個別環節可能出現的一些不良行為,這不是招標制度本身的問題。
4月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正式出臺;4月7日,《國務院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點評:首先,新醫改是政府構筑和諧社會的惠民行動。民生是根本,經濟發展起來后,民眾對于健康和醫療的需求急劇增長,但是我國以往的醫療體制是以市場方法把醫療資源集中在城市和大醫院,而現在政府開始注意醫療資源分配的公平公正,百姓幸甚!
其次,政府準備拿出大資金,以計劃經濟手段,以最節約和經濟的手段,用有效的最基本的藥物,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第三,政府準備以市場經濟的手段,通過高端醫療資源的民營化和私有化,解決富人看病保養、保健的問題。
第四,醫改不僅僅是醫改,是社會富裕轉型的一項系統復雜的配套工程。涉及面廣,沒有經驗可以借鑒。
6月2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于規范藥品購銷活動中票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食藥監安[2009]283號),于發布日起執行實施。《通知》首次提出了“共犯論處”。明確指出,對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生產、銷售假藥、劣藥,而為其提供發票的,應按照《兩高司法解釋》有關規定,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點評:所有規范流通的政策中,此項方案是最有效制止假劣藥品的方法。“走票”一直是醫藥商業領域的頑疾,它不僅是滋生藥品流通領域藥價虛高的溫床,也給假劣藥流入市場打開了方便之門。此次出臺的司法解釋和強化藥品購銷票據管理的實際舉措,將有效地打擊假劣藥品的銷售以及“走票”和掛靠經營等違法行為,對徹底根治行業頑疾必將起到重要作用。
8月18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意見》、《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公布,標志著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正式啟動。11月23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衛生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改革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
點評:基本藥物制度是一項劃時代的改革,讓民眾看到了自己醫療保健的保障。基本藥物和基礎醫療是社會公共產品,理應由政府承擔。此項制度的實施有望從根本上解決我國醫療系統從業人員在利益驅使下的藥物濫用問題。基本藥物制度也是新醫改最大的亮點之一,也是世界上少有的通過醫療產品公共化和基本藥物公共化來解決醫療難題的創舉,值得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