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7-06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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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當然希望中央政府能夠關注到廣東醫療體制改革,給一點資金做試點改革,但中央財政在這塊的投入優先考慮的是西部地區、貧困地區。但王軍也說過,對東部地區也有一些補償,這可能就是針對重點學科或國家級重點醫院的科研、人才培訓等方面而言的。 對于經濟發達的地區,新醫改方案只是提出一個方向性要求,還是要靠地方財政投入。我們怎么做?很簡單,我們只要讓當地群眾滿意就OK了! 公立醫院改革一定是最難的 《新民周刊》:我們的總理溫家寶說過,“醫改最艱難的,也是最重要的是公立醫院改革”。對于最為棘手的公立醫院改革,你如何看待? 廖新波:公立醫院改革一定是最難的,因為它關系到人,人的思維、世界觀,這跟生產流水線不一樣。看病能夠不用人嗎?疾病是一個復雜的過程,變幻莫測;醫學本身就與其他科學不一樣,非常之嚴謹。再者,醫院能夠提供什么的服務給群眾?一個服務里包含多少子服務,才能滿足群眾需要?而這些服務,政府是否給得起? 我們一些專家還是需要跟大家宣傳一下什么叫公共產品。公共產品還可以細分,一類是純公共產品,就是政府全額提供的、不需要病人掏錢的、社會各成員都免費享有的、可以產生正效益的公共產品,這種公共產品沒有競爭、沒有排他性;一類是半公共產品,就是政府出一點錢、個人掏一點錢來購買的一種服務,而醫療多數屬于這種服務,這種服務根據實際情況不同而變化。 本來醫療產品就是一個純粹的私人產品,但當一些疾病影響整個社會時,政府就要干預了,這些疾病的治療目前我們就列為純公共產品,病人不用掏錢,全部免費治療。比如,天花、麻疹會傳染,產生負面、外部效應,政府就必須去干預,SARS、艾滋病也是。假如政府不給錢、不宣傳防治艾滋病,一些艾滋病患者又是吸毒者,他們本來就沒有錢,一旦傳播社會,就會造成很大的危害。 《新民周刊》:就目前的新醫改而言,你認為我們的醫院能發揮多大的主觀能動性? 廖新波:醫院的主觀能動性能如何發揮,關鍵是政府怎么補償、政府給的政策是怎樣的。 如果政府補償不足、卻依然要靠醫院的自我運作來維持醫院的生存和發展的話,醫院的趨利行為不能改變,不能緩解。現在公立醫院的院長們向我說,他們希望新醫改要注重他們的積極性。 《新民周刊》:這次新方案也提出,“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對此,你怎么理解?我們知道,目前醫院院長都是由衛生管理部門任命,今后會有變化嗎?有沒有可能,以后由醫院理事會制度來任命院長? 廖新波:難以實施。因為黨管干部這是大方針,好比醫院的院長、副院長是由組織部來管的。如果由醫院理事會決定醫院院長人選以及醫院的發展方針、計劃,實行“管辦分開”,這是一個很好的想法,是真正的行業內管理的做法,但實際上,院長任命,不報告衛生廳、組織部行嗎?衛生部就認為,這里有很現實的問題,衛生部不管醫療、不管醫院,那么誰來管?如果公立醫院實行法人治理,市場的成分很多,這就是公司化管理,那有什么理由是政府出錢,而政府卻不管公立醫院,讓你自己來說話?還有,如果采用年薪制,那么誰給這個年薪?是通過市場,還是通過政府撥款來調節?沒人說得清楚。 所以,我覺得,雖然表面上提倡公益性,是強調政府主導,但事實上,市場調節占的分量很重,你認真去讀新方案,就會越來越感覺得到。目前還沒有見到有實際性的措施去行使政府的職責,如果政府在投入問題上不明確,可能會重走老路。 《新民周刊》:到目前為止,你認為公立醫院應該用市場的腿走路,抑或怎樣? 廖新波:我個人認為什么體制都可以,關鍵是政府是買服務還是提供服務的問題。中間道路也有,但如果我們走中間道路,付出的成本也許會很高。 讓醫生具備獨立空間 《新民周刊》:比如,現在看個感冒往往就要花幾百元,老百姓集中聚焦的“看病貴”問題,你怎么看?如何能夠做到讓醫生不管藥價? 廖新波:為什么看個感冒這么貴?那可能要問政府了吧,政府的基本醫療保障能保什么?醫生的趨利行為又到一個什么程度? 看感冒,要看病人有沒有并發癥,再看病人的需求。如果叫我看感冒,我看你只有頭痛、沒有并發癥的話,你吃片阿司匹林、喝水、睡覺,就OK了,這就是我的一個行醫觀。如果說醫生所在的科室要求創收,醫生這時必須要為科室著想,而不是為他個人著想了,他會讓病人開點藥或做個檢查,這就是趨利行為。 趨利決定醫生的行為,利益決定醫院的行為。假如醫院不需要顧及醫院發展資金,也不需要有醫院的一些規章規定醫生應該完成多少任務,醫生業績的衡量也不跟醫生的“開單”聯系在一起,那么醫生就會以看好病為原則了。 我們要讓醫生具備獨立的空間,首先就要切斷利益鏈,這包括“開單”、提成的利益鏈以及醫藥的利益鏈。當然這個鏈怎么去切,確實很考究。 國外也有“開單”、提成的問題,比如,德國就是通過兩方面去做:一是內部監督,業內評估;二是增加自費的額度,因為在德國過去看病是全免的,現在看病也得付10歐元,此外還有一個最高限額,通過不只針對醫生、也針對病人的多方限制去操作,而非單方限制去操作,諸如,我們怎么制止病人無理要求開藥的情況?我們現在同樣也存在這個問題,當然醫生樂意也愿意以病人為中心、滿足病人的要求,本來醫生開10元的藥就夠了,但病人要求幫他開滿100元的藥,哪怕維生素也要給他開,這是不是推動了藥費的上漲呢? 如果我們有制度來限制,比如,一是醫保監督,二是我們業內的監督,通過抽取樣本來抽查、處罰,可能這就會有制止這種行為的作用了,一旦發現這些情況,就會有不良記錄。 《新民周刊》:你在“中大—牛津高級公務員公共管理高級研修班”時所做的論文《政府在醫療體制改革中的責任及職能定位》提及,在美國,醫療費用大概占GDP的16%至17%,其中花費最大的是醫生的工資。在你眼中,目前的新醫改中,醫生的位置和聲音得到了體現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