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7-2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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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要求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未經注冊,并借虛假機構的名義,違法宣傳銷售假藥“藏腎生精丸”(標示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54020017,標示生產批號:20090915,包裝規格:每瓶9g,9g×10瓶)進行查處。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加強轄區藥品市場監督檢查,發現上述產品,依法嚴肅查處;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藥品并在醫師或藥師的指導下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