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9-1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
本報訊 記者王樂民日前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正在部署實施的全國藥品安全專項整治,不僅要著力整治當前存在的藥品安全隱患,求得短期效果,更要形成長效機制,建起一道確保藥品安全的“大堤”。 據介紹,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專門印發《關于深入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要抓住六個重點、完善四項制度、建設一個體系,將取得短期實效和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 藥品安全專項整治的六個重點是: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藥行為;大力整治非藥品冒充藥品行為;強化藥品生產監管;加強藥品和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工作;加快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標準提高工作;進一步強化藥品購銷渠道的管理。要完善的四項制度是: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完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制度、完善藥品技術審評審批制度、完善藥品電子監管制度。要研究建立“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藥品安全責任體系。 根據部署,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將打擊利用互聯網等媒體發布虛假廣告、通過寄遞等渠道銷售假藥行為;整治食品、消毒產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等非藥品冒充藥品行為;整治藥品流通環節中“掛靠經營”、“走票”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藥監部門將頒布實施新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修訂《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 據介紹,當前正在進行的為期兩年的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是在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下進行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