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醫藥報北京訊 記者王曉冬報道 4月3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召開局務會,研究部署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會議學習了胡錦濤總書記有關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并對可能急需的藥品、醫療器械、疫苗等的生產、注冊、審批及相關監管做了研究部署。
記者從會上獲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05年11月18日發布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特別審批程序》(局令第21號),即是針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威脅時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為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所需防治藥品盡快獲得批準,按照統一指揮、早期介入、快速高效、科學審批的原則,對所需藥品進行特別審批的程序和要求。對于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暴發可能,國家局也將按照21號令要求做好特別審批準備工作。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特別審批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對申請人提交的只變更原生產用病毒株但不改變生產工藝及質量指標的特殊疫苗注冊申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在確認變更的生產用病毒株后3日內做出審批決定。并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預防控制大流感行動計劃的要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特別審批工作準備,對疫苗的生產、檢驗及使用等環節也將做好監管工作。
目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密切關注WHO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毒種研發情況,已通知各流感疫苗生產企業做好生產準備。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等相關單位已著手制定應急工作方案,以便快速、準確、科學地對相關藥品進行檢定,并做好相關疫苗地批簽發工作準備。
會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邵明立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關注防控相關信息,做好信息的收集、報告工作。要切實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尤其是防控用藥、用械的監管,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特別審批程序》做好相關審評審批工作,并開展安全合理用藥宣傳。
會議決定成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國家局局長邵明立為組長,副局長吳湞、李繼平為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家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