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3-3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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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河南省衛生廳獲悉,3月29日,省衛生廳緊急下發了《河南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手足口病診療管理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強化醫務人員手足口病診療業務培訓,熟練掌握衛生部《手足口病診療指南(2008版)》,對接診患兒、門診、留觀患兒和住院患兒要有針對性診療措施,對留觀患兒,其留觀時間不應少于48小時,病情變化符合住院標準的,必須立即住院治療,對治療患兒,要密切觀察病情,及時識別重癥病例,并采取有效治療措施,切實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對必須轉診治療的病例,各地轉出醫院必須向接診醫院提供“患兒病情摘要”和相關輔助檢查結果(必要時復印病歷),做到銜接有序、交接規范、救治有力。 此外,對于死亡病例,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要組織專家組進行死亡病例討論,并在患兒死亡3小時內提交死亡病例分析報告,并逐級報送省衛生廳醫政處。(記者李曉敏 實習生董方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