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3-09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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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醫改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全國政協委員呂愛平認為,藥品在成為基本藥物之前,應該經過上市后藥品再評價。 雖然任何藥物在生產審批前都會有臨床評價,但呂愛平認為,這類評價往往針對特定范圍,而且藥品使用量不大。而藥品上市再評價制度可以重點評估藥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藥物經濟性3個方面。進行再評價的機構,不應該是主要承擔藥品監管職能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也不應該是藥廠本身,而應該通過建立國家專項科技基金由第三方來完成。 呂愛平認為,由第三方提供的藥品有效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數據會更真實。更重要的是,這一制度會把藥物經濟學指標考慮在內。比如,經過評估可以得出一種感冒藥有效率為80%,但一天的費用為100元;另一種藥品有效性為70%,但一天只需50元。有了這樣的評估數據,具體哪種藥可以成為基本藥物就有了評判的依據。而目前的情況是,治療同一種疾病會有很多種藥物,究竟哪一種應該成為基本藥物,哪一種不能,目前我國還只能依靠專家討論,而沒有數據支撐。 呂愛平認為,在國外,一些藥品在上市后會被淘汰,因為基本藥物和經濟學是相互關聯的,期望基本藥物療效最好又最便宜是很不現實的。因此,如果沒有上市后藥品再評價,基本藥物目錄中的基本藥物就只能做加法,無法形成淘汰機制。 呂愛平說,有了上市藥品再評價制度,基本藥物目錄的制定工作就可以形成一個良性循環,再進入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都會接受再評價,藥品的不良反應很容易被發現,像日前發生的雙黃連注射液事件就更容易避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