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8-08-13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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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在20℃以下保存的藥品,有兩家倉庫的溫度卻高達34℃,藥品質量隨時會受到影響。昨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報,武漢市19家醫藥公司因庫存溫度達不到要求,必須在限期內整改。 據介紹,為確保公眾用藥安 全 ,8月 7日,省局集中突擊抽查了武漢地區21家藥品批發經營企業的藥品儲存溫度及檢測、調節設備,結果發現,僅兩家醫藥公司的陰涼庫儲存條件達到藥品說明書要求的存儲要求(20℃以下),其余19家企業不同程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部分公司的空調不開或只啟動部分空調,其中有兩家公司的陰涼庫溫度高達34℃,倉庫內卻存有大量需要低溫儲存的藥品;大部分公司的溫度記錄造假,其中一家已編造填寫到8月31日。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藥品不按規定溫度存儲,是藥品質量極不穩定的隱患,嚴重威脅公眾用藥安全。該局除責令相關企業限期整改外,對情節嚴重的正進行依法查處。 儲藥不當的19家企業的名單,詳見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 www.hubda.gov.cn)。(記者盧水平 通訊員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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