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12-3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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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12月31日《經濟半小時》節目播出“假藥通過網絡躲避法眼產運銷鏈條利潤豐厚”,以下為文字實錄: 主持人:一文不值的假藥,在外包裝上卻是貨真價實,原來他們的藥盒都是通過各種途徑收購回來的,而說起藥品的回購,我想很多人都曾經注意到在人行道上、電線桿上、墻邊上經常會出現的回收藥品的小廣告,這些無所不在的小廣告,意味著更多的假藥的來源。 這些假藥都是怎樣到了患者的手中呢?我們繼續來看。 解說:在這次假藥大案中,治療腫瘤的處方藥美羅華無疑成為了明星產品,記者在搜索欄里輸入銷售美羅華,立刻出現各種銷售信息。而在一家著名的電子交易網站里,搜索美羅華,搜羅結果都達上萬條,記者點擊進入其中的一家,其銷售價格為每瓶9800元。 記者:是能賣美羅華嗎? 銷售人員:恩對。 記者:你們這邊的價格9800還能再便宜點嗎? 銷售人員:你是哪里。 記者:北京的。 銷售人員:你那個是個人用醫院用? 記者:個人用。 銷售人員:拿9500最低最低了。 解說:然而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從事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必須經過審查驗收并取得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證書并在網站上明確公示。目前我國合法的網上藥店和涉及藥品銷售的網站僅有27家,且只允許銷售非處方藥。 但是這家所謂的醫藥公司,不僅向個人銷售處方藥,而且點擊進入其網站主頁也沒有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證書。 互聯網上不僅可以買到真假不明的處方藥,國內并未生產或引進的藥品也赫然在列。浙江金華警方在辦案過程中,便從網上買到了所謂硬度生產的易瑞沙。 何朗(辦案民警):原價1600,我那時候花了五六百塊錢。 解說:付款后沒幾天,一個快遞包裹便送到了民警小何的手中。 何朗:這個就是他們給我發的包裹,里面是藥通過新城即便物流公司發的。 解說:而就在11月28日,無錫警方和藥檢部門破獲了一起網絡制售假腫瘤藥案。經認定,網店所兜售的印度易瑞沙全為假藥。從此次“7·20”系列特大假藥案偵破情況來看,目前制售假藥犯罪已經形成產供銷一條龍產業鏈條。而為了逃避打擊,犯罪分子利用QQ等網絡通信工具溝通,將假藥偽裝后通過物流公司運輸。 王志廣(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知識產權處處長):網絡銷售是目前假藥銷售的一個重要渠道,不法分子在網上發布廣告,設計漂亮的網頁,夸大藥品的療效,來欺騙我們的消費者。 解說:2010年的11月16日,河北省鹿泉市大河鎮村民陶先生的妻子患有糖尿病已多年,因為降糖藥拜唐蘋價格比較昂貴,于是陶先生通過網絡從濟南一名供貨商手中購買了3.4萬元的拜唐蘋和通心絡膠囊。 但是陶先生的妻子服藥一段時間后卻發現,這個叫拜唐蘋的降糖藥有問題。 緊接著江蘇省一家藥店經理顧先生也向警方報案稱,他通過網絡從濟南購買的嗎丁啉等四批藥品包裝粗糙,有假藥嫌疑。濟南警方隨即對兩名報案人走訪調查。 米俊亮(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民警):我們公安機關馬上把這批藥品送到了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了鑒定。 解說:據這份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據的鑒定報告表明,受害人提供的16種藥品化驗結果全部為假藥。 王志廣:有的里面添加各種有害物質,有的是用鐵粉、飼料,使它感覺重量上像真藥,有的是添加了一些化學的有毒有害元素,國家禁止生產添加的比如激素,甚至毒品等等這樣一些東西。 解說:王志廣告訴記者,公安部經偵局知識產權處總結了一份假藥犯罪內部報告。報告認為,建網頁、聊QQ、交物流、收匯款,已成為網絡假藥犯罪活動的基本模式。濟南特大假藥案的主犯沒有銷售藥品許可證,但卻于2008年初至2011年4月,在中國醫藥[20.240.00%股吧研報]供求網陳源醫藥信息交流網等網頁上以濟南恒豐偉業醫藥公司名義,刊登廣告,招攬生意。 而除了犯罪分子自設的網站外,一些知名網站和搜索引擎上,也充斥著各類藥品信息,這種通過網絡銷售的犯罪組織形式,隱蔽性、再生性、蔓延性遠超以往,同時也給假藥監管與打擊增加了難度。 張永健(中國社會科學院食品藥品產業發展與監管研究中心主任):在互聯網上的管理實際上涉及到多個部門,那么互聯網的發布機構,有責任對這些進行審核,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就是說廣告的發布主體應該有一些基本的審核,再有一個就是要及時地發現,及時地懲處。 解說:就在12月29日,全國藥品安全專項政治工作總結電視電話會議在北京召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邊振甲表示,我國將進一步加強監管,保持打擊制售假藥高壓態勢,集中開展打擊利用互聯網收購藥品,通過網絡聯系采用寄遞形式銷售藥品的專項行動,在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鄔明安看來,近年來我國一直在加大打擊假藥生產流通的力度今年頒布的刑法修正案八更是進一步降低了生產銷售假藥的入罪門檻。 鄔明安(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原來刑法規定的生產銷售假藥必須是足以嚴重損害人體健康才構成犯罪,那么現在取消了這個要求,生產銷售假藥只要有這種行為,原則上就應該構成犯罪,而不是作為行政違法行為來處罰了。 解說:但是一次次數額巨大的假藥案件的曝光,卻不得不讓我們反思如何更好的應對目前國內假藥屢禁不止的現狀。 鄔明安:更重要的問題是在于司法,尤其是在司法層面上,我們的行政的執法機關像我們的藥品監督的管理部門,也包括我們的公安機關,他們是在第一線,他們對這類危害行為應該是及早發現線索,及早查處,這個是最為關鍵的。 解說:由于現階段我國的醫院并不需要擔負鑒別藥物真假的責任,這也為假藥在醫院的流通提供了某種便利,這些在中國社會科學院食品藥品產業發展與監管研究中心主任張永健看來,都證明了我國對于藥品的監管力度還有待加強,在管理措施上也需要進一步提升。 張永健:醫院怎么進的藥,在哪進的藥,這個要有一個非常完整的記錄,而且要建立起來一種可追訴的制度,關鍵現在呢不能等,出了問題要解決問題的時候,才開始進行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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