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2-01-1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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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年關,最令胡明煩惱的兩大難題,一是沿用自2008年的蕪湖市公立醫院藥品招標的中標目錄范圍狹窄;二是蕪湖市的藥品中標價格較安徽省的中標價格更低。 胡明是國藥控股蕪湖有限公司(下稱國控蕪湖)的總經理,其所在的國控蕪湖是負責蕪湖市公立醫院配送藥品的3家配送商之一,負責給以蕪湖市第一人民醫院為主的蕪湖市第一醫療集團配送藥品。 蕪湖的制度設計是,大型的配送商中標后,通過與當地的各個醫藥生產企業的代理商(人)交涉,要求對方讓利20%,也就是要醫藥代理商在藥品中標價的基礎上再降價20個百分點,藥管中心只付給配送商藥品中標價的(即醫院銷售價)80%,另外的20%由藥管中心扣除運營等費用后,通過考核等方式補償給醫院。 “蕪湖模式”主要是為了擠壓不良醫生的灰色收入和醫藥代理的利潤,因而阻力也主要來自這兩個群體,一些不良醫生和醫藥代理勾結,利用政策漏洞,將讓利20%的負擔反推到配送商身上。 配送商只能自己倒貼這20%,藥品配送的行業利潤率本就很薄,“暗戰”之下,更易虧損。蕪湖中標的3家配送商中,2家處于虧損狀態,另外1家也只是勉強維持平衡。 在2012年1月5日舉行的“2012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衛生部長陳竺將“按項目付費”的醫保支付方式和運行多年的“以藥養醫”機制稱為中國衛生系統兩大“毒瘤”。 在推行多項醫改試點的醫改重鎮蕪湖,正在推行的二級以上公立醫院推行的“零加成”無疑是最有可能2012年在300家縣級醫院推行的政策,被視為“以藥養醫”這顆毒瘤的解決之道。但試點表明,現行的“蕪湖模式”不能破解醫藥代理和醫生(醫院)的利益聯盟,反而因為觸動了醫生和醫藥代理的利益,而遭到其聯手反制。配送商眼前面臨的問題,雖可修補,但“蕪湖模式”并非破除“以藥養醫”的靈丹妙藥。 胡明所面臨難題的解決,非其一己之力所能及,只能寄希望于年后的政策調整。一方面,通過就具體藥品與醫院談判,解保障配送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節后蕪湖市將成立藥事委員會,擴大蕪湖公立醫院用藥的可選范圍。 蕪湖模式 蕪湖的醫改主政者將藥品銷售的“零加成”作為“醫藥分開”的重心,列為“2011年必須完成的任務”。根據蕪湖市藥品醫用耗材管理中心(以下稱藥管中心)的官方資料,從2011年10月1日零點起,蕪湖市及市轄4縣16所公立醫院的藥品實行“零加成”銷售,自此蕪湖市成為目前全國唯一的一座在公立醫院全面實行藥品“零加成”銷售的城市。 2011年10月1日,蕪湖市的公立醫院藥品銷售“零加成”,醫院藥品的進價和銷售價完全一致。醫院不再像從前一樣,按一定比例收取藥品加成。在此之前,蕪湖的藥品加成率在2008年已下調至10%,低于通常的15%。 在蕪湖,公立醫院的改革方向是通過“醫藥分開”來解決“以藥養醫”的難題。其具體措施就是,取消了醫院原來的固定比例藥品加成,通過醫院的藥品“零加成”來切斷藥品銷售和醫院之間的直接利益聯系,再從流通環節中,擠出一部分利潤補償給醫院。 但其運作模式與上海的“閔行模式”相類似,將以前的“暗補”(對醫生和藥劑人員的商業賄賂)變成了政府(藥管中心)掌管的“明補”,只是壓縮了某些環節的利潤空間,改變了分配方式。就本質而言,醫療機構的利潤依然來自藥品的銷售,并未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醫藥分開”。 在2008年,蕪湖市就成立了藥管中心,接收了市屬8家參加改革的公立醫院的藥品購銷權及其藥劑人員的人事、工資等關系。醫院藥房改為藥管中心下屬的藥品調配中心,醫院只提供用藥信息資料和用藥需求,不再經營藥品。 但在全面推行“零加成”之前,蕪湖又改變了這個實行三年多的藥房和醫院分離的模式,將原劃歸市藥管中心管轄的各醫院藥房轉回醫院,接受藥管中心和醫院的雙重領導。根據蕪湖市衛生局局長韓肅和藥管中心主任馮英的觀點,“醫藥分開”的關鍵在于切斷藥品銷售和醫生處方行為之間的利益聯系,而不在于將藥品銷售和醫院“物理上隔開”。 2011年10月開始的“蕪湖模式”就是將市、區、縣的公立醫院劃分為三家醫療集團,每一醫療集團的用藥作為一個包,以邀請招標的方式,為每一個包招取一家配送商。再由配送商承諾在蕪湖市公立醫藥中標價的基礎上,讓利20個百分點,并保證藥品供應。 胡明所在的國控蕪湖正是3家中標的配送商之一。此次在蕪湖中標的這三家藥品配送企業的規模在全國居前列,但之前在蕪湖并無基礎,都是通過并購當地企業完成的布局。 胡明本人經營醫藥企業多年,在蕪湖當地的醫藥行業內頗有基礎,在其原有公司被國藥控股收購后,在新成立的國控蕪湖擔任總經理。上任伊始,就遭遇了“蕪湖模式”的“零加成”暗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