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克云 |
標題:請關注異地參保人員就醫問題 |
一,異地就醫因病住院報告時間,方式,部門應予參保人員方便。 二,住院報銷所提供資料及程序太過復雜,報銷時間太長,費用不明。 三,特殊病種申報太難,符合特病也不予認定。本人去年個人承擔特病門診費用3000余元,還不包括自購藥品器材。工資不增病還在,今后怎么辦? 四,異地就醫只準在二三級醫院就醫,不能在就近社區醫院看病很不合理。 五,異地參保人員大多年事已高,較當地參保人員已有很多不便,應減少繁瑣規定,如住院24小時內報告,只準報參保地醫保中心,報銷需復印病歷,特病申報必須在參保地指定醫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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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0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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