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4-1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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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從河南洛陽召開的全國藥政會議上傳出消息,國家衛計委從上而下形成共識,欲縮減低價藥目錄品種。理由在于,他們認為發改委定的890個品種太多。與會人士透露,本次開會的主要目的是,將衛計委的思路下達到各省份,并形成文件反饋給發改委。 記者4月8日也采訪到了衛計委藥政司相關人士。據了解,此次會議上多數人確實表示890個品種太多,而且認為發改委將“化藥3元、中藥5元”的標準有些過高,而并不是擔心這種做法會架空基藥招標,僅僅是考慮到現階段患者對醫藥費用的承受能力有限。 “化藥3元、中藥5元”顯高 國家衛計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藥政研究室主任傅鴻鵬認為,將日均費用在3元以下的化藥和5元以下的中藥作為低價藥的限定,改由企業自主定價,這個上限定得有些高。 據了解,北京地區一項60歲以上人群用藥調研顯示,1/3的老年人同時患有3種以上疾病,用藥品種至少在3個以上,而這部分人群恰恰是低價藥的用藥主體。如果改用這個標準,這部分患者的用藥費用將會有較大幅度提高。 從現有的醫療格局來看,如果低價藥標準設置不當引起藥價反彈,會激發老百姓對藥品價格過高的不滿,激化醫患矛盾,所以從穩定患者用藥價格方面來說,謹慎考慮這些藥品品種的選擇是應當且必須的。 傅鴻鵬說,不同藥品生產成本不同,關鍵是要找到臨床必需但價格又偏低、藥品質量和供應受到影響的品種,這些藥才是應該用低價藥目錄保護的品種。低價藥目錄品種的多少并不是問題的關鍵,“一刀切”的目錄本身就不可取。 事實上,發改委低價藥政策脫胎于衛生部門的低價藥采購政策,但衛生計生部門直接面對患者,承擔最終風險,因此必須考慮得更為謹慎。 尤其在前期各地招標中,廣東、北京、江蘇等省衛計委已經對低價藥政策進行了試點實施。廣東、甘肅等省份的低價藥標準均比發改委標準嚴苛,品種數量大約只有擬定890個品種的一半。結合實際試點結果,發改委“化藥3元、中藥5元”的標準執行中顯得力不從心。 價格反彈空間 記者了解到,最先提出低價藥政策的是衛生計生部門,目的是與集中采購政策相互協調,即共同保障藥品的公平可及和及時供應。 很多業內專家擔心,現階段相當一部分藥品價格水分已逐漸被擠出,并且臨床用藥中也不存在質量和供應短缺問題,如果再放開這部分藥品的價格限定,將出現價格反彈,并極有可能引發新一輪的“回扣式”營銷,不利于醫藥行業的健康發展。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于明德指出,發改委設有價格審評中心,可以全面掌握藥品市場動態,所遴選的藥品都是近年來臨床所需,但由于種種原因已經降價到無法生產的地步。比如,有省市地區招標中1.0g頭孢曲松鈉0.847元/支,這根本合不上生產成本。“所以我們的目標是將這些低價藥選進目錄進行保護,至于目錄品種的多少應該根據臨床所需和市場實際價格而定。” 康恩貝集團董事長胡季強在今年的“兩會”上指出,部分低價藥品種經過多年價格調整和招標競價,中標價已極低,很多產品按照現在的中標價格根本無法生產。他認為,應在政府規定的限價下讓企業自由定價,然后根據成本的波動和合理的利潤進行價格自我調節。 有專家提出,低價藥目錄的制定應當采取動態監測的方式,而不是定好價格就一成不變。建議目錄的制定可以參考前期各省的試點情況,尤其是要充分考慮患者和群眾的需求來制定低價藥目錄。 另外,也有企業人士提出,取消最高零售限價只是消除了低價藥再次被降價的厄運,藥品實際銷售還需通過政府招標來完成,但目前在醫保控費的大環境下,低價藥的漲價空間和可能性都較低。(胡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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