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12-3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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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為了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全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不斷加強監督執法力度,充分發揮藥監公安聯合打假優勢,嚴厲打擊藥品醫療器械領域違法犯罪行為。通過扎實有效的工作,浙江省相繼查獲了一批藥品醫療器械大案,藥品市場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近日,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評定了2010年度全省十大藥品醫療器械典型案件。 藥監部門同時提醒公眾,要警惕游醫藥販擺攤設點無證賣藥,警惕打著免費贈送的幌子搞非法宣傳,以藥品名義推銷保健食品、消毒產品、化妝品等非藥品,警惕打著免費體驗的幌子搞變相經營活動,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違法銷售藥品。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藥品監管部門全省統一舉報電話96311。 1、查獲丁佳逸團伙特大非法生產銷售假藥案 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后,于2009年7月27日立案調查,并于當月30日將此案依法移交杭州市公安局處理,雙方迅速成立聯合專案組。此案被公安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列為重點督辦案件。專案組歷時7個月,先后輾轉浙江、上海、江蘇、廣東等地,基本查清丁佳逸等4人制售假藥情況。 經查,主犯丁佳逸為美籍華人,曾在多家國際跨國醫藥公司從事研發工作,案發前為杭州某生物醫藥技術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博士生導師。其他涉案人員主要為其親戚、下屬。該制假團伙利用所掌握的專業知識,非法仿制索拉非尼片、厄洛替尼片、伊馬替尼片、來那度胺片等國外知名品牌抗癌藥品,并利用互聯網渠道進行銷售,此案現已查明涉案貨值金額計3000余萬元。近日,丁佳逸以非法經營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其他三名被告人以非法經營罪分別被判處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25萬元、15萬元、5萬元人民幣不等罰金。對查扣的車輛、打碼機、封口機以及違法所得60萬元人民幣依法予以沒收。 案件成功破獲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省政府領導多次批示表揚。被侵權的英國阿斯利康公司、德國拜耳公司、瑞士羅氏公司、瑞士諾華制藥公司等四家跨國制藥公司于2010年8月3日派代表專程趕赴杭州,向杭州市政府提交四家公司共同發來的感謝信。 2、查獲鹿城區雅美姬醫療美容門診部使用假藥案 溫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08年4月18日,溫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依法對本市鹿城區雅美姬醫療美容門診部進行了檢查,并于當月21日予以立案。 調查發現,該門診部向無《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供貨者購進標示江西捷眾生物化學有限公司生產的人胎盤組織液240支,總貨值人民幣221940.00元。至2008年4月18日查獲時,該門診部已將上述240支人胎盤組織液全部有償提供給患者,其中123支代為患者保管在該門診部,根據治療需要陸續為患者注射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同時考慮到該門診部曾經被立案處罰過,溫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從重處罰,沒收其違法所得人民幣22.194萬元,罰款人民幣88.776萬元,罰沒款合計人民幣110.97萬元。該門診部對本案藥品定性為假藥和非法渠道購進行為無異議,但提出被查封的123支未銷售、自己也是被騙、處罰太重等意見,于2010年2月5日向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法院審理維持原行政處罰決定后,該門診部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處罰決定。為此,溫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鹿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最終該門診部繳納了全部罰沒款。 3、查獲胡松非法經營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販賣毒品案 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09年12月,臨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現杭州天目醫藥有限公司銷往浙江大宇醫藥有限公司的復方鹽酸偽麻黃堿緩釋膠囊存在異常,并將此情況上報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杭州市局當即展開調查,于2010年1月28日予以立案。2010年2月1日,將該案移送杭州市公安局。 杭州市公安局和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先后赴福建、江西等省市進行調查,進一步查證胡松涉嫌違法經營含麻黃堿復方制劑類藥品的事實,并發現其涉嫌非法經營二類精神藥品鹽酸曲馬多的違法事實。 經查實,胡松在2008年至2009年間,販賣毒品鹽酸曲馬多180萬片,非法經營含麻黃堿復方制劑呋麻滴鼻液132萬支、新康泰克10萬盒,涉案金額人民幣457萬元。胡松因涉嫌非法經營罪,于2010年4月9日被市公安局依法逮捕, 6月3日胡松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依法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11月1日移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另外,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對涉案的杭州天目醫藥有限公司、浙江紅會醫藥有限公司和浙江明日醫藥有限公司分別處以30000元、98898.68元和57520元的行政處罰。涉及回音必集團有限公司的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4、查獲黃宗華無證生產二類醫療器械案 金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0年7月29日,根據舉報線索及2個多月的跟蹤調查,金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公安機關對位于本市金東區的無證生產窩點和義烏市某小區辦公場所同時進行突擊檢查。當場查獲多功能薄膜封口機、遠紅外熱收縮包裝機等設施設備及大量半成品、成品。 經調查,當事人黃宗華在未申請辦理《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情況下,從2010年6月開始組織工人生產銷售蟲草遠紅外消炎止痛貼等4種假冒二類醫療器械。7月30日,金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黃宗華以涉嫌無證生產二類醫療器械予以立案。截至案發,黃宗華已銷售上述產品貨值金額28萬余元,查封扣押產品貨值31萬余元。因涉案金額巨大,8月2日金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將黃宗華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金華市公安局金東分局受理并進行立案偵查。10月13日,黃宗華被金華市公安局金東分局刑事拘留。 5、查獲王凱等銷售假“絡活喜”、“立普妥”案 永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群眾舉報,2010年1月11日永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永嘉縣老百姓大藥房進行監督檢查,對舉報中反映的標示輝瑞制藥公司生產的“絡活喜”、“立普妥”進行抽檢,并送輝瑞制藥公司核查確認。經檢驗,上述二種藥品不含主要有效成分,為假藥,輝瑞制藥公司也認定系假冒生產。1月18日,永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立案,并在溫州市局統一指揮下成立專案組展開深入調查。 根據調查,涉案藥店銷售的假冒“絡活喜”、“立普妥”,系從河北某醫藥批發公司的業務員王凱處購得,購藥貨款由某物流公司代收后打入彭爽波個人賬戶。專案組趕赴北京、河北等地展開核查,確認王凱、彭爽波均不是河北某醫藥批發公司的業務員,該公司未曾向涉案藥店銷售過上述藥品,涉案藥店查獲的隨貨銷售票據也不是該公司出具。調查發現,涉案藥店從王凱處共購入假冒“絡活喜”400盒,假冒“立普妥”520盒,藥品貨值金額共計4.032萬元。另查實,藥店銷售的格列齊特片、非洛地平片等5個品種6批次藥品,也均從王凱、彭爽波處購得,截至案發銷售違法所得共計3.4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