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3-07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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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深圳9月28日電(記者 武彩霞)長春高新(56.60,-0.44,-0.77%)27日晚間通過深交所發布公告稱,子公司金賽藥業在美國遭訴訟一案于今年6月達成和解,金賽藥業損失751.12萬美元。記者調查發現,吉林證監局曾在今年6月18日至7月1日對長春高新進行現場檢查,但在《限期整改通知書》中并沒有明確提及這件長達三年的訴訟案件。 長春高新公告顯示,2004年至2007年間,由于金賽藥業管理疏漏,造成了部分銷售商經營的公司產品重組人生長激素未經注冊流向了美國市場并從中獲利,美國政府檢察官于2007年9月指控金賽藥業未經美國FDA批準在美國境內銷售、進口及分銷重組人生長激素。為不失去國外銷售市場,金賽藥業聘請律師與美國方面進行了溝通和協商。 今年6月,金賽藥業與美國聯邦政府有關方面在美國羅德島聯邦地區法院已達成和解協議。金賽藥業同意支付特別稅款及罰金共計1.12萬美元,同時以支票方式支付450萬美元給美國聯邦執法官署,并在確定5年的監測期限內,捐款300萬美元用于建立“公平競爭基金”。 長春高新公告稱,本次訴訟將給金賽藥業造成751.12萬美元的損失,其中在2010年度內需要處理的損失合計451.12萬美元,剩余的300萬美元將在2011年度開始逐筆進行支付。 長春高新表示,鑒于已經提前計提了部分損失,因此對公司2010年利潤影響有限。而通過對該項訴訟的順利和解,為金賽藥業產品未來在美國及歐盟國家參與進行藥品注冊并順利進入國際市場掃清了障礙,有利于公司及金賽藥業的長遠發展。 記者追蹤發現,長春高新董事會于9月15日發布限期整改報告顯示,吉林證監局在今年6月18日至7月1日對長春高新現場檢查時發現,長春高新在規范運作、信息披露、內控制度建設以及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四大方面存在問題,但是整改內容中并沒有涉及這件前后長達三年的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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