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建立和規范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機制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指導意見》) 十一月十九日 正式下發,要求各省(區、市)醫改領導小組在此后 30 個工作日內出臺本省(區、市)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的具體辦法。并積極探索進一步降